祭祀引发火灾 永定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
2023-10-27 16:24:28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蒋文娟 | 作者:龚安妮 | 点击量:9340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龚安妮)近日,永定区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,以失火罪判处被告谭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两年,支付生态效益损害费用23万余元,并责令被告人谭某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。
2022年9月,谭某在西溪坪街道某地祭祀其母亲时,未燃尽的纸灰被风卷到坟旁的枯草,进而引起火灾。经鉴定,本次火灾过火林地面积 28.5228 公顷,烧死烧伤林木 8797 株。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,承办法官从生态修复、赔偿滥伐林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方式,引导被告人履行生态赔偿的替代性修复义务,判令谭某于2026年12月31日前按照张家界市永定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编制的《生态修复实施方案》内容,按期完成人工造林、造林补植、抚育,自行恢复其毁坏的森林植被,修复生态环境。如逾期未按照方案修复,则应承担森林植被恢复费用70万余元。
法官提醒: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,造成严重后果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本案被告人谭某因过失造成森林火灾,严重破坏森林环境资源,应当依法严惩。严格遵守防火令是每个公民应尽的防火义务,广大人民群众应引以为戒,牢固树立防火安全意识,严控火源,防患于未“燃”。
责编:蒋文娟
一审:曾金春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